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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当爱情遭遇房子,谁会是你心中的老大

发表于2014-05-21

关于房子和爱情的话题,一直都是关注的焦点。有太多的爱情在走进婚姻殿堂前,被房子这个俗气却又不能避免的问题折射得面目狰狞,甚至就此烟消云散……这不文章马伊俐的事情又被闹的沸沸扬扬,关于姚笛这个小三的界定也是众说风云。现在小编就整理一些常识给大家看看,爱情和房子怎么权衡,您自己看着办!


1.婚前不论是男方买的房子,还是女方买的房子,如果房款付清,而房产证上又只有一方的名字,那么房子就不属于婚内财产了。如果房子在结婚以后还有按揭,那么按揭部分属于婚内财产。

2.男方买的房子,写不写女方的名字确实没有统一标准。不写,也是理所当然,写了,那是皆大欢喜。其实,这就是一个诚意问题,可是这往往不是一个人就能决定的。

3.如果是男方的房子,要女方装修买家电,那大可以做个婚前财产公证,各个公证处都可以做此类财产公证。不要觉得做公证就是撕下了脸皮,那只不过是保护自己的一个方法。
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有人说,文章啊!一个真跟你裸婚的人却敌不过一个跟你演《裸婚》的人。听起来有点儿讽刺,又带着些许哀伤。如果当今的爱情真的可以永恒,房子是不是就不那么重要了?当爱情遭遇房子,谁会是你心中的老大?你结婚前一定要买房吗?

发表于2014-05-21

一定要婚前财产公证吗?搞得像做生意一样,婚姻会幸福吗

发表于2014-05-21

现在的人都说不清楚,还是事先说明白比较好

发表于2014-05-21

好像结婚就在为离婚做准备,我不喜欢这样

发表于2014-05-21

也不是这样说,算是维护自己的权益吧

发表于2014-05-21

觉得伤感情

发表于2014-05-21

如果真闹起来更伤啊

发表于2014-05-21

婚姻还是一辈子一次比较好

发表于2014-05-21

梦想是美好的,现实是残酷的

发表于2014-05-21

房子爱情我都要 哈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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